年7月15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土基镇曹马村至北月合村国道边存在倾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及废弃果树枝堵塞路产水渠,造成公路安全隐患情形。经现地勘验和测算压占耕地面积为.44平方米,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强化法律监督,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经实地调查勘验,决定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本次公开宣告送达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出席,参加全市检察综合工作推进会的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
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旨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彰显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和《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相关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从简要介绍提出检察建议的原因目的、宣读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发表意见、人大代表等监督评价,到检察建议送达签收,规范有序进行,实现了检察建议宣告的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严格按照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向社会公开,将有效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增强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更有助于检察建议的落实,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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