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推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川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土地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协作工作达成共识。
《意见》从五方面做出规定:一是明确了双方建立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协查、协作、预警机制,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沟通协调机制和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移送机制;三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五是双方成立办案分歧与研究解决机制。
通过本意见的会签,充分融合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下一步,双方将以“互相配合,联动协作,加强沟通,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推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努力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衔接,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共同提升洛川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为推进洛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张宇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2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