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大意忘记关龙头,致使邻居窑背墙坍塌,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近日,洛川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这起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就协议内容承诺最迟于4月30日履行到位。

2月13日,正值农历大年初二,家住洛川县土基镇行政村的王某甲和大家一样,全家都沉浸在祥和快乐的新年气氛中,殊不知,此时一场意外灾难正悄然逼近。原来,由于年前天气异常寒冷,邻居王某乙放水时发现水龙头冻住了,疏忽之下忘记关掉龙头,那曾想这几天气温骤然升高,龙头解冻后水流不止,因长时间的浸泡,致使邻居王某甲的窑洞裂缝、背墙坍塌,家具及生活用品均被掩埋在其中。事发后,王某甲尽管多次找王某乙交涉协商,但均以失败而告终。无奈之下,于4月6日遂将王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回复窑洞原貌并赔偿家具损失等费用共计3.5万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沟通联系,于4月12日立即前往土基镇行政村,经现场实地查看损失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和悉心调解后,双方在庭前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乙于4月30日之前维修两孔窑洞,原告同时自愿放弃其他请求。返回后的几日内,承办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感到忐忑不安,于是再次拨通了原被告双方的电话,询问维修工作是否已进行,双方均表示正在施工之中。4月23日,她们又专程驱车来到原告王某甲家中,被告王某乙闻讯随即赶来,二人见面后有说有笑,握手言欢,此时维修工程已基本过半。5月6日,“五一”收假一大早,被告王某乙在电话那头高兴地说道:“真的谢谢二位法官了!我的窑洞已经全部维修好了,等过段时间完全干了后我们就可以入住了。”

通过诉前化解后,该案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同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司法为民理念真正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得到生动体验。(李亚莉)

编辑:曹莉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4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