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组织全县幼儿园园长及有关中心小学校长召开洛川县幼儿园收费政策解读培训会,会议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樊红霞主持。

会上,学前教育股负责人宣读了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延安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发改物价〔〕号》)并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他希望各园所能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秋季幼儿园收费政策宣传。

计财股负责人就如何规范收费和有关财务制度作专项培训。营养办负责人组织学习了《洛川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并作了详细解读。

樊红霞回顾总结了上学期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园所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账务管理,在开学前三天将幼儿园秋季收费标准报至学前教育股和计财股。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政策,组织教师召开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每一户家庭都能理解收费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不超过年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不按限价收费,但必须在教育局进行备案。今后将进一步对幼儿园类别进行评估认定,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健康发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