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宣告工作依法进行,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老庙镇司法所举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入矫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裁判文书,宣告了社区矫正期限、矫正纪律、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法律后果。

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现场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并进行矫正宣誓。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与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敦促其履行刑事裁判确定的义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教育,顺利融入社会。

检察机关参与入矫宣告并全程实施监督,既依法履行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也推进了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吴朝晖)

编辑:陈昊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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