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保护质效,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10月10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会。
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及《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的会议纪要》,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现阶段“洛川苹果”品牌情况及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实施方案,并简要介绍了“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工作专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苹果包装市场进行整顿的相关情况。
围绕文件要求并结合洛川县实际情况,双方立足新发展阶段,就加强对“洛川苹果”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达成一致,形成了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共同落实好“洛川苹果”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提高“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运用,注重“洛川苹果”品牌产权保护工作,为洛川县域苹果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屈夏萌)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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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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