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盗窃嘎啦苹果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和赵某相约开各自货车在包茂高速三原入口处会合,前往洛川县杨舒乡周边收购苹果进行零售,但一路上都未发现有果农在果园,二人未能顺利收购果农苹果,后许某某提议偷些苹果来弥补来时路上费用,赵某当场表示同意。于是二人提前踩点决定当晚实施盗窃,次日凌晨二人先驾驶许某某的车到提前踩好点的果园中,徒手采摘苹果,使用纸箱装满后,倒入所驾驶的许某某的车厢内,一直将车厢装满后,才返回至杨舒社区街道,并将装满苹果的车辆停放在杨舒社区广场对面的路口。接着,二人又驾驶赵某的车辆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直至两辆车车厢均装满后才离开,后二人一起原路返回至包茂高速三原路口才分开,分别返回高陵和泾阳,并在高陵县和泾阳县低价卖出所盗窃的苹果。许某某和赵某共盗窃嘎啦苹果数千斤,给果农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自开展“四大检察”护航“苹果产业”发展专项活动以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从重打击涉果类犯罪,护航洛川苹果产业发展,办理涉果类刑事案件3件5人,依法保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洛川县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屈夏萌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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