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项目代码--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组成: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送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杨舒乡。

2.2概况与规模: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为50MW,本期工程建设一座kV升压站。项目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杨舒乡,场址中心点距离洛川县直线距离约30km,距离延安市直线距离约km。电站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0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2h。根据相关申报文件,洛川杨舒光伏本期工程计划在年10月前全容量并网。

本项目kV送出工程起点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以1回kV线路接入黄陵kV变电站。新建kV线路约13.64km,其中单分裂单回架空线路约10km,双分裂单回架空线路约3.44km,电缆线路0.2km,其中架空导线采用JL/G1A-/40mm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kV-1×mm;新建铁塔37基(其中直线塔21基,转角塔15基,钢管杆1基);敷设OPGW-48芯光缆2×13.5km,敷设非金属阻燃光缆2×1km。

2.3计划工期:年8月05日至年10月12日(临时方案执行期年8月05日至年10月12日、永久方案根据黄凌变改造时间,执行期为1个月,)临时方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永久方案以收到招标人传真为准)。

2.4承包方式: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包含两部分临时方案和永久方案两个内容:临时方案是新建kV送出线路一条,起点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kV升压站kV出线间隔门型构架(含金具),终点为黄桥II线与黄陵kV变电站最近一级终端杆塔,再以电缆接入间隔,以临时“T”接方式接入kV黄桥II线,本工程新建kV单回线路约13.64km,其中单分裂单回架空线路约10km,双分裂单回架空线路约3.44km,电缆线路0.2km。设计输送容量MW(后期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接入)。永久方案是黄陵kV变电站kV配电部分技改扩建kV出线间隔完成后,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kV升压站以一回kV线路接入kV黄陵变备用3间隔(从临时临时方案的T接点接入黄陵变电站内正式间隔),设计输送容量MW(后期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接入)。

本工程变电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以及光缆引接、熔接、测试等所有工作,含在本标段内。

本工程主要由设计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工程等组成。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电站送出含通讯连接,线路的勘察、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工程验收、青苗赔偿、地面附作物赔偿、当地各方协调、供电局协调、线路带电、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黄桥II线包含不限于二次改造、线路状况的检测、杆塔的维护及加固、缺陷处理、标识完善、绝缘子更换(含金具)、通信光缆架设(ADSS)、电网接入等,最终通过发包方和电网验收,满足杨舒光伏项目上网要求。

2)项目“五通一平”、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占地赔偿、青苗补偿及地方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含线路穿(跨)越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疫情防控的所有措施费用、政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3)负责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含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送出工程的核准备案、负责本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运备案书等;

4)负责本项目接网(含临时接网)手续的办理、协调及临时接网设施的建设,确保于年10月12日光伏电厂升压站受电前完成、年10月30日前光伏电站首批发电单元具备投产;

5)负责完成社稳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林业相关批复(包括林业可研报告编制)(社稳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林业相关批复时间根据工程工期出具完成时间说明)、地震、职业性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预评价及其他所有手续及相关专题工作并承担费用。包括规划、国土、电力、农业、水利、公安、消防(设计、验收)、地灾(勘察、报告编制、备案)、压覆矿(勘察、报告编制、批复、备案)、住建、职业危害防护(设计、施工及其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三同时专篇验收)、档案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6)根据环保、水保专题设计报告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配合完成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工作。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工程首先按照临时方案建设;其次按照永久方案建设前与国网公司黄陵kV变电站改造时间相互配合,永久方案需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且不再产生费用。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文字描述如有与第五章描述冲突的地方,以第五章描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年5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证明),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说明。

3.4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中牵头人须满足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6.2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6.3联合体成员任一方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且近5年(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质保验收证明文件或最终结算文件)。

3.6.4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

3.3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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