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广大高校毕业生: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缓解就业压力,为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我局将安排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分批次到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条件
1.洛川籍生源;
2.年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年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校生)。
二、见习期限及补助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补助为每人每月元。见习期间,为见习生统一购买2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时间
年7月11日—年7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人社局就业股进行报名登记。待就业股资格审核通过之后,见习生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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