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云梦县,黄冈市团风县等地发生多名返鄂人员故意逃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事件,警方表示将依法追责。

依法追责,充分说明了故意逃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这类行为的严重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个人与组织的防疫责任均有明确规定。疫情防控期间,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不是个人私事,也不只是一种道德的要求,更是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

全民抗疫,人人有责,这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当前面对的,是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病毒“一”会传“十”,“十”会传“百”,个人就是那个“一”。任何一个“一”的消极逃避,都可能让一群人受罪;任何一个“一”的“跑冒滴漏”,都可能让整个疫情防控网被撕开一个口子,导致“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让所有人已经付出的艰苦努力前功尽弃。

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警示我们,防控行动必须以快制快,跑在病毒之前,做到“早发现、快处置、主动防”。全面周密的核酸筛查,严格细致的流调排查,对存在感染和传播风险的人员集中隔离,是疫情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是尽早阻断疫情传播链的关键举措。这样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置身其中,服从抗疫大局,摒弃侥幸心理,不碰法律底线。对各项防控措施不以为然甚至心怀抵触,以各种形式缓报、漏报、瞒报行程轨迹和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逃避核酸筛查、集中隔离,破坏封控管理等行为,既是对自己的极端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极端不负责。只顾自己“自由”,不顾公共安全的做法,会给整个疫情防控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也必将会为此付出代价,这是逃脱不了的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是刚性的,适用于所有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无条件遵守,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也不允许有任何缝隙漏洞可钻。防控大局不容破坏,更不能让全社会为这样的违法行为”埋单”。每一个人都更自觉、更主动,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才能更快、更严、更实;每个人都担起责任,努力克服暂时的不便和困难,多一些对规则的敬畏,多一些理解和配合,才能早一点迎来胜利。

(湖北日报评论员)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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