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作用,引领检察干警熟练运用公开听证厘清案情、释明法理,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标。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以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为主题,包括四件案例,分别是申诉人陈某某合同诈骗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吴某某、杨某某不满司法机关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董某某民间纠纷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董某娟自诉案件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

每个案例由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听证过程、指导意义以及相关规定六个部分组成。尤其在检察机关听证过程部分,结合案例对听证前准备、公开听证、听证落实、后续工作等公开听证案件办理的流程做了详细介绍,对基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如何运用公开听证具有极强的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

通过学习指导性案例,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检察履职的作用,指导、规范和引领检察干警的办案实践,让司法办案阳光化、透明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付春辉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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