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有效地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桥头堡作用,把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关,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举行了“新修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涉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总则、检察人员回避、案件受理,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在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中职能分担等方面。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条线人员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使受训的全体人员熟知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掌握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受理、办理、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步骤,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各业务部室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下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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