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是第五十个世界环境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自5月份以来,对年办理的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再次进行实地回访调查,深入了解案件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对行政机关整改到位又反弹回潮的案件建立台账,进行逐案销号。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41件。
窨井污水外溢整治
在办理某产业园区内窨井污水外溢公益诉讼案件时,该院先后走访调查相关部门,针对窨井权属、使用、监管存在争议问题召开座谈会,在确定监管职责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进行了彻底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生活建筑垃圾治理
某村沟边存在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及反光膜、废弃树枝等,形成表面积为平方米的垃圾堆积,导致周边气味刺鼻、伴有恶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对附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困扰。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清理转运和恢复整治。
整改前
整改后
野生动物保护
办案中摸排到辖区5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其中饲养孔雀只,狍子9只,野鸡8只。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经科学评估后,均依法进行了处置。
办案摸排
野生动物放生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某村沟畔散落有大量废弃农用薄膜,造成“白色污染”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向农业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堆积的废弃农膜进行了清理处置,并建立辖区农膜回收利用机制。
整改前
整改后
自来水异味治理
群众反映“自来水有异味”,该院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立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召开饮水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环境保护责任,杜绝违法排放污染物,强化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涉案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5日,涉案企业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生态修复基地启用
任某某、李某某等十人在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罗家塔与硬家沟沟渠盗窃柏树5棵,采挖点位于陡崖边,黄土裸露,植被已丧失防护功能,沿路毁坏辽东栎11棵、油松76棵。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十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同承担损害赔偿金及修复林地费用共.86元。后该院联合县林业局、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反复磋商,多方选址,于年4月26日下午,在洛川县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罗家塔启用“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47.5亩,补植油松棵。
生态基地修复
检察官提醒: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作者/来源:洛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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