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请,相关镇街出具证明资料,洛川县红十字会对我县患有重大疾病且符合人道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初审,现就第一季度拟享受重大疾病人道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18日至4月22日。如对救助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洛川县红十字会反映,联系-。具体名单如下:
年第一季度拟享受重大疾病人道救助情况的公示
(救助金额单位:元)
洛川县红十字会
年4月18日
END总监
杨帆
监制
白利民
编辑
党雄
制作
成亚琼
声明:洛川宣传系洛川县融媒体中心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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