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强化检警合作,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1月24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洛川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洛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挂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旨在负责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意见的跟踪指导,对联合督办案件的沟通协调、信息通报,对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对公安机关要求说明理由、要求复议、提请审核、申请复查和提出意见建议的跟踪、反馈,对庭审阶段侦查人员出庭的协调。

挂牌仪式结束后,公安、检察两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责作用进行探讨交流。会上,与会双方就办公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人员派驻方式以及工作衔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工作质效互评等职能,为不断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赵军红

编辑:王晨伟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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