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0日陕西省志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志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年1月20日,志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选举胡新文为志丹县人民法院院长。

新任县级领导集体向宪法宣誓

胡新文同志简历

胡新文,男,汉族,年8月生,陕西洛川人,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西北大学法律硕士。

.09—.07陕西省工商学院法律专业大专

.07--.02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土基法庭书记员

.02--.05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土基法庭助理审判员(期间:.09--.07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05--.05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土基法庭庭长、审判员(副科)

.05--.06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正科)

.06--.09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09--.10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0--.1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年1月--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编辑:陕西法制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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