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公安局通报,1月14日,家住三原县鲁桥镇吴家道村的田某到三原县公安局扫黑队报案,称其年5月份被人以安置工作为名,骗走人民币1.35万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经过调查,于当日在三原县宴友思大街新农村饭庄将犯罪嫌疑人安某锋抓获。
经调查,年11月份,安某锋向其此前认识的徐某称,自己认识陕西省交通厅某领导,还谎称其父亲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上班,自己曾经在高速公路未央收费站上班,后来在交通厅人事部门工作。安某锋向徐某承诺,自己能够安置工作到高交系统,还穿着高交系统的服装,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从而骗取徐某1万元。
此后经徐某介绍,安某锋又骗取徐某的朋友田某人民币共计1.35万元。年11月至今,安某锋用同样手段先后骗取毛某、吴某、贺某、张某、柯某、月某等6人共计人民币六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万余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安某锋,系陕西省洛川县土基镇南故村村民,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打工。年曾因诈骗罪被富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据警方介绍,该案中受害人均为大学毕业后正在寻找工作的待业青年,有的甚至为研究生学历。民警提醒,大学生毕业后初入社会,切记提高警惕以免被骗。
年1月14日,安某锋因涉嫌诈骗罪被三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北青报记者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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